规范租赁住房管理不仅是法律义务,也是安全的重要防线。为进一步加强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海淀公安分局近期持续开展租赁住房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房东不履行法定安全管理责任的违法行为,保障社区安全稳定、人民群众幸福安宁,千方百计构建“房屋安全、人民安居”的社会治安环境。舒服”。案例1:青龙桥派出所中信社区民警在检查中发现,一位姓王的出租屋业主没有记录有关租客的必要信息。海淀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房东王先生处以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严格刑法。案例2:双榆树派出所民警豪金家园社区在检查时发现李先生租用的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海淀警方依据《北京市住宅租赁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房东李某改正,并处罚款。案例三:翠微路社区万居路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租客包某违反短租住房租赁规定已超过30天,情节严重。海淀警方依据《北京市住宅租赁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房东鲍先生改正,并处罚款。法制宣传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承租人向无身份证件的人出租房屋,或者未记载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和规定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住宅租赁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出租房屋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资料来源:海淀市公安局。了解北京情况、世界情况、身边情况,请关注“北京大风风”官方微信公众号,扫描下方二维码。欢迎转发分享微信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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